离婚协议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离婚协议中写明男方(南昌)在月底前支付女方(家在吉安)5万元,但是男方找借口说朋友没还钱一直没有支付。这种情况是要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吗?应该是在南昌当地的法院吗?
Chuanky(建川)

Chuanky(建川)

男方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法院诉讼,要求男方履行约定付款义务。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也就是南昌当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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