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占用您宝贵的时间了。我结婚三年左右,婚前做一个生意,中途认识了现任妻子。因为现任妻子的坚持,把我跟合作伙伴的生意规划搅黄了(当时已领结婚证),几百万就这样水漂了。这个事儿她为了让我同意,还信誓旦旦的说要是亏了就赔给我。也因为她的坚持,我把家里一套房子给抵押掉。后来她拿我抵押的房子跟她家里原本就抵押的房子绑定在一起还款。如今我们感情不可挽回的破裂了,我想咨询一下之前做生意因为她亏损的能追回吗?这个事情我的合作伙伴,店员都可以作证。房子这个应该算共同债务吧好像?那我是不是只要还我这一套房子的一半就可以了呢?再者我家给了彩礼,各种首饰之类的,可他家人拿去就自己花了,这个能追回吗?我现任这个还让我问朋友借钱去做亏本生意,我还拿了5万多给她还高利贷,这些又能不能追回呢?Thank you for your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