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购房合同有女朋友名字

您好,请问我2009年的时候本着结婚为目的,购房合同写了女朋友名字,购房款全部是本人出的。后来没多久分手了没打结婚证,房产证批下来的时候写的就只有我自己的名字,现在前女友以购房合同有她的名字要求我还钱合法吗?
〃八月柒秋叶初凉-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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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该条第(一)项规定,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您可以主张返还,也就是说您有权主张该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建议您依法诉讼处理。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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