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后再上诉

第一次起诉离婚已判决不准离婚,但是我提交的微信记录(被告自己承认双方分居2年)法院根本未看,我不同意调解,要求离婚,最后法院还是判决不准离婚,请问我以此微信记录再上诉到中级法院是否有希望可以判离?
释成祥

释成祥

对判决不认可进行上诉是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此,主张离婚一方可以围绕以上几种情形,主要是对以上事实用证据加以证明确实是已经达到感情破裂的情形。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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