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共同出资翻修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爸妈婚后一起出资翻修的农村老宅后来拆迁分了三套安置房,房产证上是爷爷奶奶的名字,而且妈妈没有当时的出资证明。前年爷爷去世后,爸爸开始闹离婚,他认为那三套安置房和妈妈没关系。因此我想咨询一下,这三套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是的话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屁屁的不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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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而言,如果只是进行翻修,而非拥有相关的产权证明,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我国民法的公平原则,对于房屋因翻修而增添的价值属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您的母亲可以与父亲进行沟通协商,主张上述权利。如协商不同,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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