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想在南京登记结婚遇到困难

想在南京登记结婚,民政局要求提供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但是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回港办理,求帮助。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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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港澳同胞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行政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它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澳门行政局或警察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我驻港澳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港九工会联合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教育工作者联合会、澳门工会联合会、澳门中华教育会和澳门中华总商会的会员,持所在机构或社团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可免交2、3项规定的证明。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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