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

我是山东的,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如何才能变更过来
我心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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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至十七条的规定,第十五条:“离婚后乙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应当另行起诉”。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因此,您可以通过与孩子父亲协商或者另行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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