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有自己唯一的一套经适房有错吗

根据法院判决,我父母亲离婚后唯一的一套房子判给了我父亲,并支付给我母亲折价款,现在我父亲的养老金被法院全部冻结,也只能出售唯一的生活必需房,否则面临被法院强制拍卖的结局,这套房建筑面积只有48.58平方米,去掉公摊面积9.7平方米也只有38.88平方米,我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这算不算生活必需住房,作为子女也只有唯一的一套生活必需住房经适房,百分之四十还是国家产权建筑面积也只有50平方米,按照现在法律,子女有房我父亲唯一的住房就要被拍卖,我实在想不明白,子女有房有错吗,一,从法律角度,子女名下有两三套房法院拍卖我父亲唯一住房做子女还能理解,但子女名下也只有唯一一套经适房建筑面积也只有50平米,二,从法律角度,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义务,法律说过父母可以住到子女那里,我父亲今年快65岁了,是残疾人,难道子女居住在父亲的房子里就不能尽赡养义务了吗?法院拍卖房屋肯定要比市场价低很多,我父亲买房差价有谁负责,租房租金又有谁负责?家里发生变故都是我母亲一手造成的,我父亲买不到房子是否有权起诉我母亲补差价,法院会支持吗?
A龙德轩

A龙德轩

按法律规定,如果是唯一住房,面积也不大,是不可以拍卖的,拍卖的话,也是有程序的,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不是法院自己拍卖!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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