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年没感情,想离婚

你好,因多年没感情想离婚,结婚证在女方家办理,户口已转入男方,我们没有财产,只有一双儿女,离婚要去哪里上诉,上诉费用大概要多少钱,谢谢
本座记性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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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说的情况,结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分析,你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中,你没有共同财产,案件受理费200元。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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