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于老人赡养责任不均

地点农村,父母有一儿三女,但三个女儿不愿承担对于父母的赡养责任,且父母也坚持要求赡养责任只应由独子承担,在经过村委会调节后,协商由儿子承担所有的经济费用,女儿只承担照顾责任,目前情况如上。请问现在儿子可否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诉要求重新明确赡养责任。感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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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综上,对于赡养老人的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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