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小产权房)离婚后不肯搬离

我朋友家是宅基地(小产权房无法买卖)有红色的产证。名字写的是她前夫,离婚协议书上写明这套房子为女方和儿子所有。前夫由于赌博多年没回家。前婆婆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不肯搬离,并且到处说娘俩坏话,一直争吵不断。这个前婆婆仗着自己岁数大,争吵到公安局,一到公安局就瘫倒在地,显示自己可怜。前婆婆的户口也一直在我朋友家户口簿上,她说户口簿上有她的名字,她可以住,还说这个地都是她的。她还有一个大儿子和一个女儿都住附近。但是他们背地里都商量让她住在我们家,别住过去。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属于母子两,我们有权让她搬离吗?不肯搬离起诉要多久?如何收费?我儿子(她孙子)有赡养义务吗?
不变的承诺

不变的承诺

1、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孙子可以代位父亲赡养婆婆,也可以代位享受继承权。2、如果离婚协议侵害婆婆财产利益,该协议应为无效协议,3、赡养的义务人,应为所有子女,继承关系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离婚七年多,抚养权归男方,离婚至今一直由女方抚养并男方没付任何抚养费

下一篇:老公出轨家暴,我想离婚该怎么办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公安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