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财产问题

我在婚前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有商业贷款。2020年5月份我登记结婚(我是男方),此时该房产价值约110万。2021年3月份,我以120万元出售了该房产,并用卖房款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2020年5月份到2021年3月份,一共还贷30000元。请问如果以后离婚,我出售的这套房产的钱,应该和女方进行分割吗?如果需要,应该分割多少给女方?
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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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房产的钱若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应当将其扣除后,以离婚时夫妻双方现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因您现在提问时还没有离婚,且购房款也有可能会用于夫妻间的共同投资、日常生活开支等。因此无法确定分割多少给女方。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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