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储期间保全财产

我对象自己掌握工资至今,去年心脏搭桥了,他把所有工资转移了,我去年住院6次冠心病,怎么能保全 财产呢?
代思羽

代思羽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2、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结合上述法律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诉前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因紧急情况向法院申请保全,保全后30日内需要向法院起诉;诉讼保全是指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上两种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供同等财产价值的担保;具体保全程序和所需材料建议您咨询法院。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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