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

离婚后,丈夫名下的信用卡和妻子未签字的贷款,丈夫无力偿还,银行会不会找妻子追债
约定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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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丈夫名下信用卡借款和妻子未签字的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妻子偿还。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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