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购房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男女双方没结婚的前提下,如果男方父母婚前购房,签订了购房合同,名字签署人是男方父亲。在女方不愿意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男方将女生的名字加到了购房合同上。如果以后男女双方离婚,女方能在法律意义上分到房子吗?
王永忠

王永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购房的,如果购房合同是上男,女双方名字,视为男方父母将房屋赠予给夫妻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对方拖欠13年抚养费不给

下一篇:男方患军残精神病4级是不是可以免除孩子抚养义务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