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暴的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吗?

你好!我从4岁时的记忆开始就遭受家庭暴力的辱骂直到13岁,除了早餐买包子吃,午饭和晚饭被父母威胁吃剩饭剩菜,三碗饭,四碗菜的量,中午12点吃饭到下午四点都会打嗝,因为在学校有同学在都会把吐的黄疸水都吞回去。记得第一次吃饱时想离开饭桌,母亲就很凶的说不可以走,把这些剩下的吃完,我说吃饱了,生父就瞪大眼睛更大声的说:养了你这个废物没用,这些没吃完就出去外面讨吃,不用回来了,看外面有没有吃?于是被骂的吃完,吃得慢也被骂废物,之后每次吃午饭和晚饭前生父就说:废物,不听话就去外面讨吃。我不做你屎都没得吃。骂了八年,那时候三个月到四个月才拉一次大便,就连平常的生活用品都不买,春节的零花钱全部没收,骂道我已经完全没有自主能力放弃了思考,骂到我丧失了自信不敢说话,骂道我配得感都很低没有朋友,认为外面的大人都是很父母一样凶的,所以对老师大人都有些害怕。成绩也差,被同学欺负,后来就有了校园暴力,我和父母说,父母也不管,我说不去学校了,他们骂我是不是想死了?不去上学就去死,后来绝望的眼神跑到学校在课桌上趴着,持续着校园暴力。直到初三被同学打到不敢上学,后面的事情不描述了。
冰雪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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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拒绝赡养,法律有规定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里不包括家暴。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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