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孕妇不抚养不照顾不给生活费

孕6个月,老公不给生活费,公婆已和我们分家,对我们不管不问,现在我无力抚养孩子,我打算做掉胎儿,我能得到补偿和精神损失费吗
萌熊熊

萌熊熊

胎儿也有生命,您已怀胎6个月了,孕吐等最辛苦的时候都已经挺过来了,作为母亲请您千万三思而后行,万万不可做令自己后悔的事情。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可向您丈夫要求给付生活费等费用。夫妻双方都有生育权,您以做掉胎儿来主张权利没有法律依据。婚姻纠纷,一般向对方主张权利需以离婚为前提条件,希望您能与您丈夫重归于好,家庭和睦。相关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女儿抚养权

下一篇:抚养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