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您好,想咨询您一下。我姐姐和前夫有一个男孩,今年8岁,姐姐和前夫当初并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前夫患有精神疾病,经常家暴我姐姐,后来在孩子1岁多的时候,姐姐离开了他们家,孩子也留在那里,孩子由太爷爷太奶奶照顾。姐姐之后又结婚了,并且有了孩子,现在男孩的太爷爷太奶奶都去世了,姐姐的前夫也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男孩的爷爷也不愿意抚养孩子,村支书找到了我姐姐说要让她来抚养男孩,可是我姐姐现在的情况不能抚养他,并且姐夫也不允许,如果我姐姐拒绝的话,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男孩会被政府收容吗?谢谢
Haqie

Haqie

第一,孩子爷爷奶奶在孩子有父母的情况下,对孩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第二,孩子父亲有精神疾病不适合抚养小孩,你方作为母亲本身就具有法定抚养义务,如果拒绝抚养小孩构成违法,严重的将构成遗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承担起抚养义务。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子女抚养权

下一篇:父母在世,四个子女,父亲婚前房产赠予母亲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