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内财产分割

房子为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未参与还贷。现拟签署赠与合同或婚内协议,对房屋产权进行重新划分。方案一:赠与合同约定房产归女方共有,并至公证处公证,房产证进行更名。方案二:婚内协议约定房产由双方共有,各享有50%的所有权,房产证进行加名。请问:上述两种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风险?如后期产生离婚诉讼,在方案一已实现的情况下,女方是否能享有该房屋全部产权?
CHINA PING AN周圣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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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两种方式都是合法的,没有风险。如果已经还完贷款的现在可以办理加名的手续,没有还完贷款的,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等还完贷款再办理加名。方案一如果是将产权全部给女方那就不是共有,而是将房产赠予女方个人,为女方个人财产。写共有的,即使已经改为女方一个人的名字那也是共有。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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