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离婚,能否获取孩子的抚养权

我儿子刚上幼儿园,夫妻不和经常吵架,妻子脾气不好,吵架经常变成打架,一言不合就动手和我打,下手没轻重,这几次经常给我打流血,这种情况怎么离婚?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大吗?
妙音

妙音

您好,第一,关于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制作调查笔录。第二,关于小孩的抚养权。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此,离婚可以选择向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和判决小孩儿的抚养权。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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