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小孩抚养权

男方家里爸爸得了癌症,妈妈和弟弟是有点精神问题,还有一个妹妹在读小学6年级,女儿一直是由我家带的,户口也是上在我家,男方的户口也是上在我家,我家的住房条件会比男方好点,我女儿现在9个月,诉讼离婚要13个月,那时他正好2周岁,我争抚养权的胜算大吗?我现在有上班,因为在托管上班,我每天10点半去上班,一点半下班回家带孩子,3点半又去上班,八点下班回家带孩子,上班期间都是我妈妈帮我带的,我妈妈能全天帮我带孩子函授大专,他初中学历,他不顾家,对他女儿也不疼,他爸爸癌症也不怎么管,而且现在以自杀来威胁我不要离婚,我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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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照您的描述,您应该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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