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有效性导致的子女争夺房产地纠纷

本人是遗嘱受赠与人的子女,爷爷奶奶一辈育有包括我父亲在内的兄弟姐妹四人(三男一女),爷爷大约在五、六年前立下遗嘱将广州市白云区的一宅基地赠与我父亲(儿子),除我父亲的姐姐(即我的姑妈)外,另外两个兄弟都同意将这块地赠与我父亲,立下遗嘱时虽有两个公证人在场,但又因当时立下的遗嘱书是打印之后爷爷亲笔签字的,所以不知道遗嘱是否已生效?爷爷的起居饮食后面的几年都是由我们家庭照顾,包括在临终前也是经过兄弟们的同意才爷爷住进养老院,在院期间的照顾也是由仨兄弟的家庭轮流照顾,姑妈只是偶尔回来探望一下爷爷。时至今日,姑妈在爷爷奶奶去世多年后,因其丈夫家族内部发生矛盾后无房可住,再加上生活经营不善导致家庭日渐落魄,故想起外家还有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地遗产想要回来一部分,得知有遗嘱的情况下概不承认遗嘱的有效性,现我和父母居住的房子名下就只有我父亲一人的名字,姑妈凭借着奶奶当年口头承诺将这一块地(我与父母现居住的房地)分一部份给她的一面之词,说这块地有一份是属于她的,要求我父亲在房子上加上她的名字,想日后待政府征地回补拆迁房或征地款时,分回一份给姑妈,而目前我与父母居住的房子是由我的父母两人约20年前东拼西凑地去借钱建起来的,经历了多年才还清债务,姑妈对我们并无任何投资援助,于是不同意在房子上加上姑妈的名字,去年开始就与姑妈关系开始闹僵,姑妈也偶尔会回来四处咨询街坊邻居和居委会如何才能争回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我们家庭面临房屋确权的问题,但又由于遗嘱的有效性导致房屋无法确权,公证处要求我的父亲和兄弟姐妹商榷统一同意后才办理房屋确权,由于姑妈一直不同意导致确权手续无法办理,若一直无法确权的话多年以后政府征地是否没有拆迁补偿款?该如何是好?
大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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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房屋确权应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在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如果该房屋为继承的财产,应有所有继承人全部签字后,才能确权。2、如果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起诉人民法院依法维权,当事人可以持有效的法律文书直接确权。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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