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私自把婚姻共同财产给别人可以要回来吗

婚姻期间,因受到第三个人(男)威胁(有微信截图证据),男方在未告知女方,没经过女方同意的情况下男方把钱转给了第三个人。估计十万元左右,现想追回,怎么追回,好追回吗
开开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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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但是最终结果还是要以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认定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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