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办是否有权将未婚先育人员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您好,在15岁年少无知的情况下未婚先育生育一女,已经跟男方分手,协商好孩子归他。在后来因结婚后需要办理准生证,于社区计生办查询到已婚信息,请问男方那边计生办有权将我的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吗?我是否有权要求他更改为未婚,再在我这边社区登记为已婚?
辞 旧

辞 旧

您好,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婚姻关系的确立正常情况下应当是民政部门办理的结婚登记为依据,从法律上来说,生育子女也并非婚姻关系确立的依据。在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计生部门将你登记成已婚状况,与事实不符。目前尚不了解当地计生部门登记你为已婚状态的依据为何,建议您向当地的计生部门提出异议,查询了解,如其确系无法提供相关依据、文件。您可以要求其予以更正,重新办理。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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