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方面的问题

您好,有个关于我叔叔(52岁)和我婶子婚姻的问题咨询下,他们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刚上大二,小女儿刚上2年级。今年刚过完年之后我婶子跟着别人跑了,这个人是他们这两年摆摊卖菜的时候认识的,我婶子偶尔回来看看小女儿。我叔和婶子还没离婚。我想问下如果我叔想离婚和不想离婚的两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离婚的话,财产还是均分吗?
秦姐

秦姐

您好!欢迎关注婚律网。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予建议如下:从你说的情况,结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的规定,你叔叔起诉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又依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的规定,你叔叔是无过错方,应当多分财产,并可提出婚姻过错赔偿。建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婚律网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若要采取行动,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离婚冷静期可以办理房产吗?

下一篇: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