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自己婚后子女买房的单方财产权保障问题

您好,我如果全款为自己已结婚的子/女买房,是否可在产权证上只写我子/女一人而非与其配偶在内的两人的名字?如可以只写其一人的名字),则有何合法途径可保证我子/女单独的财产权?谢谢!
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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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在子女结婚后为其全款买房,并在产权证上单独写您子女的名字。为保障子女的单独财产权,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建议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需约定清楚只赠与给子女,以保障子女单独财产权。 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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