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无亲人愿意当监护人的情况下,如果起诉离婚

再婚六年,两年前男方因有精神病发作袭警,并入院治疗,后治愈出院回归工作,但一个月前突然再次发作,并持菜刀砍伤女方,报警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男方也被送入精神病医院。双方各有一女,均20多岁。男方母亲80多岁,有亲兄弟。目前女方死里逃生想要离婚,但是不想等男方恢复正常再协议离婚,可否直接起诉离婚?是否必须更换监护人才能起诉离婚?如果不考虑监护人直接起诉的胜算大吗?谢谢律师解答
叶南来

叶南来

首先,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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