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年子女被收养是否有继承权

首先我妈妈原本是中华子女,后在台湾定居户口迁至台湾,我妈妈名下一名子女,她想要在台湾收养她亲妹妹的儿子做养子,而且她妹妹儿子已经19岁了,想到台湾那边去念书和发展。我就问一下这种收养是否有继承养父母财产权利,那亲生子女是要和养子在没有遗嘱情况下一人继承一半吗?另外妹妹儿子是否还可以继承亲生父母财产呢?
冉颜红

冉颜红

如果户籍已经迁移到台湾,主要财产(将来的遗产在台湾)那么可能需要按照台湾的继承法来分配遗产,这您需要咨询台湾那边的律师。目前中国大陆没有收养已经成年的子女的制度,但是有一项协议叫做“遗赠抚养协议”,是法律承认的,具体格式在网上很多,您可以自己搜集一下。如果被继承人和亲属以外的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生前尽到赡养义务的签约人有权继承协议所约定的具体遗产,该协议被法律承认有效。另外大陆的孩子也有权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除非他没有对亲生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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