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我2000年和前夫协议离婚,后发现他转移隐瞒财产,他的房子卖价一直万学区房,我的才二三十万,我有三十七万存款,孩子跟我,他又不肯给抚养费教育费。这不公平,想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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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存在隐瞒财产的行为,可以就该部分重新起诉,至于抚养费,存款的分配,双方有离婚协议,即使起诉,您也有可能会承担很大的诉讼风险。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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