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未做房产证,离婚的时候怎么分

家里有两个小孩,我我和我老公还有一个老人,总共拆迁房拆迁分得350个平方。现在想离婚的话,这拆迁房是怎么分的呢?拆迁房下来的时候有那个里面有那个人头费啊,什么费用我都没有拿到,都是我老公在保管的,然后我要离婚的话,我可以得到这部分那个人头费或者过渡费吗?
石昊

石昊

您好!根据您所述,属于私房动迁。私房动迁的补偿对象一般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被动迁的房屋属于您和丈夫在婚后取得或修建的,则您作为房屋的产权人就应该享有其中相应的产权份额的补偿款。其次,据您所述,房屋中有涉及人头费和过渡费等以人头计付的补偿,则您作为安置对象也是有份的。需要说明的是,这部分的补偿费用,与作为产权人的产权份额的补偿款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即便您不是房屋的产权人,不能取得相应的产权份额部分的补偿款,但是只要您是作为安置对象,则您仍有权要求人头费或过渡费的部分补偿。现在款项在您丈夫处,在离婚时,您有权提出要求分割。协商调解不成,通过法院起诉处理。以上,供参考。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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