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离婚财产分配不均,能否要求重新分割、提高抚养费

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均,离婚一两年后能否追偿,能否要求提高抚养费 咨询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问题,烦请各位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予一定的建议。    我山东烟台老家一女亲戚,跟她老公是2020年7月15日办理的离婚,主要是长期感情不和,离婚前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揪扯了一段时间,男方以没钱为由拒绝按照现有财产平分(当时存款不详,男方的钱不在我亲戚这里管理,只知道部队之前给过一笔转业费40万,男方名下有一台车,无房),当时男方要挟如果不同意10万元补偿金额就不退还我亲戚家掏的12万元房款(原计划买房,离婚,房子最终也没有买),最终我亲戚妥协了。后来通过一些途径才知道男方婚内出轨,离婚没多久就跟别的女人结了婚,最近刚生完孩子,我亲戚很气愤,觉得当时那种分割方式完全不公平,想现在追讨。    麻烦咨询一下:1、现在追讨,还是否有效力;2、追讨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目前手头也没有当时存款证明,法院能否受理;3、当时离婚协议定的男方每月抚养费1500元,但随着孩子长大,这些抚养费完全不够,男方现在是公务员编制,到手工资目前好像9000多,能否现在申请提高抚养费,依照以前对男方的了解,应该不会同意,对方不同意的话,跟法院提起申请,法院能否支持
秋风

秋风

你的问题,我回答如下:1、离婚时协商一致的财产分割方案,你不能反悔。2、如果离婚时一方隐瞒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另一方有权就新发现的财产提出分割要求。3、男方从部队转业取得的转业费不是双方共同财产,专属于男方一人所有。4、如果你认为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低,被抚养人可以提起诉讼(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要求增加,是否可以获得增加,法院根据你的理由审查判断后判决确认。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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