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女方离婚

我是男方 今年6月起诉女方离婚,随后法院联系女方,女方以各种理由不来调解,法院让我撤诉 等待6个月以后再起诉 ,现在女方到法院又起诉我,这样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Peter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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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欢迎关注婚律网。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予建议如下:您好!欢迎关注婚律网。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予建议如下:您咨询的问题是离婚纠纷,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撤诉后或按照撤诉处理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可以不受理离婚诉讼的申请。由此可知,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以受理,也可以不受理,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不予受理”;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不受6个月的限制,比如家暴、转移财产等,需要多注意搜集证据。现在女方到法院起诉您,您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看是否想要离婚,建议可以进行协商,如果确实感情破裂,您也可以达成离婚协议,或者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对方有过错。您也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可以多分一部分财产。婚律网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若要采取行动,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婚律网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若要采取行动,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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