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欠款,离婚让女方和子女躲避债务

男方以帮银行借款用户过桥为由,因为与借款人认识多年,从我这陆续骗走了22万余元(夫妻双方都又收款记录),现在要求归还借款,男方就以没钱为由。近期知道他要和他妻子离婚,因为他担心还不上钱,成为老赖,影响子女。他之前签了一张欠条给我,隔一段时间后我觉得借条的内容不足,要求补充借条内容,时间落款就变为了新签的日期。他这种让家人躲避债务的行文是否违法?到法院起诉,是否能把他们夫妻双方一起起诉?
爱_直至成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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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取借款为夫妻双方的话,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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