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身患绝症,重金吊命,子女四人只让一人承担,实在承担不起!

我家住在河南省焦作市的县城农村。一家三口我是学生妈妈是病人只有父亲一个劳动力且父亲早年韧带断裂无法从事体力活。父亲打小工的收入刚好维持我的生活费(我的学费是自己申请的助学贷款)母亲的医药费,和家里生活开支。另外每个月给爷爷五百元赡养费,一次性给奶奶五万元赡养费。爷爷身患重病,需要花钱维持生命。前阵子病急,急需用钱爷爷想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卖了。由于提出了爷爷奶奶百年之后才能交房的条件,找不到买家。由于急需用钱,爸爸借钱买下了爷爷的房子,并和爷爷奶奶签下来房屋卖买协议。(由于家在农村,房产证还没下来,下来后还是爷爷的名字,需要拿着房屋卖买协议和房产证去更换名字。)差不多一个月爷爷把卖房子的钱花光以后,现在又住院了,来让我们赡养他给他治病。可是我们家真的没有那么多钱,爷爷不愿意让三个女儿赡养。现在我们家是走投无路了。难道要用我们一家人的命换换钱吊着他的命吗???这是一个法治社会,也是一个人情社会。我真切的求助,希望有好心的律师可以帮助我们,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
茹

子女可以告其他子女不赡养。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4、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网络婚恋询问

下一篇:离婚后拒绝履行女方对孩子探视权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焦作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