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公司违约赔付

本人于2020年3月18日与上海红丝礼仪 (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苏州红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红丝)签订婚庆合同,合同原定于2020年11月1日由苏州红丝提供本人婚庆现场服务,并于当日缴纳合同定金人民币捌仟壹佰元整(8100元)。后因疫情原因导致本人婚礼时间推迟,并于2020年7月份电话通知苏州红丝销售推迟举办婚礼。该公司在未征得本人任何书面/口头通知的情况下,私自取消本人与之签订的合同,销售离职,解散本人婚礼的微信群并搬迁了公司地址,导致本人婚礼不得不紧急更换婚庆公司。本人婚后于2021年6月与苏州红丝协商定金退还事宜,该公司人员态度恶劣并拒不退还本人押金。上海红丝礼仪(集团)有限公司以苏州红丝有法务纠纷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上海闵行消协委在沟通过程中亦遭上海红丝礼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拒绝。现本人要求上海红丝礼仪(集团)有限公司退一赔一,合计16200元作为本人损失之赔偿。请问,本人述求是否合理?该公司拒绝沟通,如何处理?
小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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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求赔偿是您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商家存在该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您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如果与商家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 ,经法院认定的结果,可以做为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上述 意见仅为个人观点,供您参考,不代表法院的最终认定。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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