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

我们协议分开,孩子由我带。但是孩子父亲以自己有两个孩子压力大为理由不给孩子抚养费。我可不可以把孩子送去给他带几年?我给抚养费?
文雅居士

文雅居士

首先,《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因此,作为孩子的父亲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能以无经济能力或压力大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其次,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最后,对于孩子的父亲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您可以以孩子监护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上述规定判令孩子的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不给抚养费

下一篇:离婚时财产分割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