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父母参与的房产如何分割

男方及其父母婚前购买首套房,三人名字,一起出资支付首付并还贷。婚后女方加名并参与还贷。后来第一套房卖掉紧接着几个月后买了第二套房。第一套房卖掉时根据份额计算得出男方父母应得约25万,卖房时男方父母没有要求返还。当时卖第一套房时房款分几次直接打入男方账户,没有经过男方父母账户。几个月后购买第二套房,通过男方账户分批转出相应购房款给卖家。第二套房只是夫妻二人还贷,只写了夫妻二人名字。请问:当时属于男方父母应得的25万,没有要求返还,而是被用于购买第二套房。这笔钱没有书面协议证明是父母用于第二套房的投资,是否只能被认定为男方父母对婚后儿子购买第二套房的赠予?现在离婚要卖第二套房,父母现在要求我们返还,是否属于儿子自己债务自己负责?这笔钱怎样计算或者处理才是更加有利于女方的?
经典漆唐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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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若未明确表示为赠与,法律一般认定为借款。该债务属于您和您丈夫的夫妻共同债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该条款适用的前提是父母出资能够被认定为赠与。您作为第二套房屋的共有人,可要求分割第二套房屋的价值。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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