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取得的房产证上写了是单独所有,婚后可以公证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吗?

男方婚前买了房子,当时只写他一人名字,婚后女方承担了首付款的债务,装修费用。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单独所有,想去公证处公证为夫妻共同所有,这样是否有法律效力?
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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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欢迎关注婚律网。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予建议如下:从你说的情况,结合《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分析,你们办理加名属于赠予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办理公证后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加名登记。婚律网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若要采取行动,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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