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患有脑梗的情况下,而且子女并未全部到场的遗嘱,是否有效?

老人于2014年患有脑梗,于2019年去世。当时并未说有遗嘱,如今妹妹拿出遗嘱,说父亲于2017年,立下遗嘱,房屋归妹妹所有。这份遗嘱是2017年立下,子女并未全部到场而且老人患有脑梗,有些神志不清。请问这份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其他,继承人是否,可得到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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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按照您的描述,如果您对对方出具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疑问,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中举证或者申请鉴定,确认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本人所签或者订立遗嘱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等。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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