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的债务和离婚后的彩礼问题

我是男方,2018年找了女方借了6万多块钱,也打了借条,那时还是朋友关系,2020年7月份结婚给了他家8万彩礼钱2万三金,一直没有办结婚证,到了2021年1月因性格不合就分居了,然后现在女方表明只退给她买的三金,彩礼钱一分不退,同时还要还清婚前借她的钱,请问下这合理吗? 结婚的时候家庭也出现了变故,彩礼钱也是借的亲戚朋友的。
Tenger

Tenger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使用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你们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具备婚姻法定关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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