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抚养费

您好,我今年16岁,父母在我5岁那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判决书把我判给了我的母亲,内容是让我父亲和我母亲两人共同支付我的学费,意思就是一人出一半的钱,鉴于我父亲当时没有工作,就让我父亲每月给我300块的生活费!但是!我父亲并没有尽到这个责任,并且还推卸责任!于2011年8月开始 口头承诺会出一半的学费,也会给我生活费,但是从8月10号开始联系不上他,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玩起了失踪!自2011年到2019年这8年内从未支付过一笔学费和生活费!在2019年8月给我了1000块用于我的学费,此后无论我怎么问要生活费总是推脱责任总说过几天给!后来再也没联系过我,到2020年和2021年也未支付生活费和学费!
李锡国

李锡国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因此,你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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