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处理

在生完孩子后,两家人商谈结婚问题,原本答应12万元彩礼已转账过去,现在说这12万不是彩礼,并且将孩子丢在男方不管,现在女方逼着男方必须签订协议,让男方父母将其名下房产过户一半给她,否则不给领结婚证,若答应其协议两年内不准以孩子及各种名义进行打扰,且不给在一起生活,要求男方将孩子送给女方抚养,请问是否构成以结婚名义进行诈骗钱财,如果进行诉讼这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谢谢????
我是神

我是神

您好。首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由于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不构成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双方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这就是说,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一般先由孩子父母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至于在抚养权诉讼中,哪方能够取胜,法官会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小孩现阶段抚养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作出判决。具体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德习性、受教育状况等。总之,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其次,至于您提到的女方是否以结婚名义进行诈骗钱财,在有足够证据证明12万元是彩礼的情况下,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庭支持通过诉讼途径返还彩礼,不过能还多少不固定。根据实践经验,未领取结婚证、未共同生活的返还数额较多;男女共同生活越久返还越少;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数额更少。最后,如果是恶意以索要彩礼为目的,并没有结婚的打算,可能构成诈骗。但是根据您的描述,建议双方再进行协商,选择对孩子以及双方尽量都有好处的解决方式。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婚前个人财产

下一篇:孩子抚养权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