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借贷导致子女被强制执行

我父母向中国银行借贷购买奔驰一辆,剩余贷款为20余万未还,购买奔驰实际使用人为我的叔叔,后因生意失败,我叔叔将车子抵押高利贷导致车辆丢失。后因我的母亲因病去世,中国银行向法院起诉我爸及子女,后因我上学,让我爸去法院出庭,但我爸实际未出庭,法院按中国银行要求判决,导致本人也需承担还款义务。实际上本人未继承我母亲任何异常。现在我想知道我本人需承担多少还款义务,我能否将我那一部分还完,还是需要全部还完。或者有没有其他解决方法。谢谢
净心似海

净心似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法院判决书中会明确承担债务的原因及金额,建议您先去查阅判决书,核实法院判决您承担的责任的原因及范围即可以明确您的义务。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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