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效益的婚姻抚养费是否返还

两年里,母亲和继父没有法律效益的婚姻,但是继父仅仅只给了母亲的女儿一年的生活费(并且是母亲不能出去工作,继父不让)如果继父反过来问母亲要那一年的生活费的钱,是给还是不给,母亲两年一直给继父的家里做家务之类辛苦的劳动
生死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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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您说“母亲和继父没有法律效益的婚姻”,律师把这段话理解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这样的话,母亲和继父之间不具有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继父的确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抚养继女。但是,我国立法已经不存在“非法同居”的概念,所以同居期间,母亲和继父共同生活、自愿照顾另一方的子女、母亲也自愿承担起继父的家庭生活,不违背我国的法律法规。继父反悔要求母亲返还支付给继女的生活费没有法律依据。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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