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问题

我是女方,跟男方是未婚先孕的,有一小男孩,目前2岁多,从有到现在,都是我一人抚养小孩,已跟男方分开,小孩抚养费未给一分,我现在是想给孩子改我姓,要求男方支付一定抚养费;我们都是广西的,但是孩子是在东莞这边出生,也在东莞生活快两年时间,我可以在东莞这边起诉吗?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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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您需要在男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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