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彩礼纠纷

2021年1月1日举行订婚仪式,并且给付女方要求的彩礼金额66万后,男女开始交往,并未同居共同在一起生活,但于七月发现意外怀孕,准备举行结婚仪式,在举行婚礼前女方告诉男方,彩礼被女方父母给自己购买一套商品房,同年10月10号举行结婚典礼后同居在一起,直到2022年1月1号,女方因生活琐事与男方发生矛盾,女方跑回娘家不回家,并在2022年3月女方生下小孩,男女双方举报结婚典礼后共同生活俩个月,彩礼未用于生活共同开支消费,女方目前生育一子,没有领取结婚证,男方起诉女方退还彩礼,法院是否支持男方,可以退还多少金额?
逆爱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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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没有登记结婚,故彩礼可以要求退还,但是由于双方也有同居关系并共同有了一个孩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综合情况,协调退还彩礼的数额,具体数额法律并未规定具体,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给双方调解,调解不了,法院会判决退还。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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