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

我于前夫去年10月11日离婚,离婚原因是前夫早1年前自己办了假离婚证和第三者同居,但是离婚的时候没有考虑多,开始男方不同意离婚,还暴力对待,后面一次暴力打了110,在警察的帮助下协议离的婚,但是当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没有在离婚协议上说明归那方,孩子的户口一直跟前夫,但是离婚后孩子是一直跟着我一起生活,中间出现前夫很少探视孩子,也没有每个月支付生活费,没次探视孩子也是没有提前说明,前几天擅自接走孩子后,暴力来到我家闹事,当时打了110处理了,过后他直接又从幼儿园接走孩子,现在已经带回了他们的老家,说是不会在带孩子回,我现在想向法院申请要孩子的抚养权,并把孩子户口转到我名下,我户口所在地是在南宁,工作在广州,孩子户口是在玉林,不知道我是向那个地方法院申请起诉,这种情况法院是否支持?
和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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