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家替我抚养前夫孩子,现在却要起诉我

说来话长,命运忐忑,20岁嫁人,3年后丧偶,育有一儿,封建社会只能改嫁,改嫁不能顺娃,我姐就说,我先替你抚养,等你嫁过去事情稳定再说。谁知嫁过去,婆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压制我,天天看婆婆脸色,老公也不敢反驳,日子没一天好过。从而就有一个问题出现,我在这样的环境里不可能把我前夫儿子带过来,然后就顺其自然一直由我姐抚养,现在孩子都30岁了,没工作。平常教育他也不会理我们,跟我说话也板着脸,如今糟蹋自己得重病,姐夫家让我出钱给他治疗(孩子从来要钱办事才来离我,平常不搭理我)而我自己本身条件不好,没钱出。姐夫家就打算起诉我。我该怎么办,真起诉我的胜算是多少,本场官司里我处在什么角色和有胜算吗?
剩斗士

剩斗士

孩子都已经三十岁了,属于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您没有义务给他出钱治病。 你姐夫家起诉你也已经过诉讼时效,意义不大。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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