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纠纷

男方起诉离婚,法院已经判决离婚,判决书上第四条:男方在某房产居住(该房产根据判决书第二条无偿赠予双方婚生子所有,贷款还清后办理过户手续,现有贷款女方公积金继续还款,其余贷款男方承担),男方在居住期间不得带无亲属关系的异性同住,男方于2023年7月30日前搬出,逾期不搬,女方有权申请法院执行,但男方于22年5月初,违反约定,带新女友入住,女方发现后拍生活用品照留为证据,后再男女双方共同好友见证下,双方签订新的承诺书,其中第二条为22年5月31号前男方搬出,但是男方现在又反悔,现在想咨询3点,1.新写的有3方签名的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2.如果男方让婚生子同意其在23年7月30号之后继续居住,女方是否还有权利要求法院执行3.女方是否可以因男方违反判决书重新上诉,要求男方立刻搬离
谁是谁的谁

谁是谁的谁

1.新写的有3方签名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应。2.如果男方让婚生子同意其在23年7月30号之后继续居住,因已经获得房屋所人同意,女方无有权利要求法院执行3.已经判决生效的案件,男方不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可以就同一事实,同一案由重新起诉。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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