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家庭暴力离婚咨询

您好,我的情况是:在几年前我的妈妈出现了婚外情并且被我爸爸发现了,然后在此之后一段时间我爸爸打了我妈妈,据我所知他在早些年就家庭暴力我妈妈,但是不经常,还写过保证书,然后在近几年频繁起来了,除了动手打人还对我妈妈言语侮辱、人身危险,例如:“我要打死你。”“打到你听话为止。”“如果你不……这两天就会发生大事。”等,之前他还拿刀出来了,虽然最后没动我妈妈,但是拿刀砍我妈妈的鞋行李箱等。前几天还把我妈打到地上,摁在地上打,后面我妈妈留了伤势照片,但是没去医院验伤,我知道了之后,我就劝她报警离婚,可是她不怎么听,我不知道她有什么顾虑,在想什么。我妈妈现在和父母不和,没办法回娘家,她也不愿意去姐妹家住,应该是上个星期才找到的工作,身上没什么钱,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是要报警吗,然后起诉诉?能申请法律援助吗?我爸爸会被怎么治理?如果这样做了,我很害怕会影响他的精神情况,我之前就劝过他,也警告过他,可是他还是走到今天这一步了,如果他被抓进去,出来了又会做出什么呢?我们家最大的孩子也没有能撑起这个家的能力,但是我妈妈的人身安全又很危险,这个事情也必须解决。麻烦您为我解答。
相守一生

相守一生

你可以代替你母亲鼓起勇气向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侦查,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会进一步立案侦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再交由法院审理。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受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影响,逆来顺受、委屈求全。此外,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手段,切忌“以暴制暴”。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方予以劝阻,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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